清朝處斬刑犯時,為什麼選擇在人來人往的「菜市口」?歷史專家:都是熱鬧惹的禍

在古代,但凡犯了重刑,很多罪犯會被砍頭。而選擇的刑場位置還頗具講究,明朝在西四牌樓,清軍入關後轉移到菜市口。

清朝的電視劇中,每當大奸大惡之人伏法之後,往往都會傳出一句振奮人心的話「推出午門斬首」,把惡人有惡報的氣氛渲染得十足。


這個推出午門過後,結局是在「菜市口」行刑收尾,菜市口是一個臨近北京內城的地方。至於這個地方為什麼要叫「菜市口」,名如其功能,它就是一個平常老百姓買賣菜的地方。

在沒有處刑犯人的時候,這裡聚集了大量城外入城牟利的菜農,城內的達官貴人則慢悠悠地閑逛。一時間弄得「菜市口」車水馬龍,成為北京城最熱鬧的地方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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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熱鬧相傳從明朝就開始了,所以「菜市口」這個地名是源自明朝,而在明朝之前的元朝,這裡因為更多的是賣柴火的,很長一段時間裡叫「柴市口」,相傳當年宋朝忠貞之臣文天祥,因為不願屈服蒙古人統治,於這裡結束了生命,可能是第一個在「菜市口」被行刑的人。

清朝推翻明朝之後,因為需要一個處決死刑犯的地方,同時考慮到自身需要避諱,不願意啟用明朝常用的死刑犯處決場西四牌樓,於是定了一個地點「菜市口」,也正是從那刻起,「菜市口」被政府賦予了特殊職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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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民國時馬芷庠所編寫的《北平旅行指南》記載,每當秋後處決的人員被核查敲定之後,負責行刑的官員攜帶著傢伙事,將犯人從死刑大牢帶出後,出宣武門(順承門),過斷頭(魂)橋,經迷市,最終到達「菜市口」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這大牢到刑場的路上,出現了一個有趣的差別對待,家裡還有人且家產豐厚,或者是本身為位高權重之人,可以在路上享受「VIP待遇」——坐囚車。相反沒權、沒錢、家裡沒人的人,只能戴枷上鐐走完自己一輩子最後一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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