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博士頻繁犯頭暈!醫院檢查卻顯示「身體沒問題」 直到被女友提醒「查辦公司監控」畫面讓人毛骨悚然

俗話說:「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」,我們從小到大都被家長、老師、社會各方教導,要善良,做人要有底線,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但一切要求與規範,我們只能夠保證自己,卻無法控制別人。

事實上在這個社會中,永遠不乏心有不軌之人,有時候看上去與自己關係頗好,或者平日里老實巴交的人,很可能背地裡就是個惡魔。

小李是吉林人,打小讀書就很努力,專攻化學一路讀到博士畢業,畢業後成功進到了當地一家比較著名的研究所。由於年輕,小李在碰到一些項目時從來都不會拖拉,而是會主動加班想要儘快完成任務,憑藉著自身的能力跟努力,很快他就升職加薪,成為了項目負責人。

但是就在小李正春風得意的時候,他卻發現自己好像出現了點問題,經常感到頭暈。是因為最近加班太狠,所以導致身體出現問題了嗎?小李立刻就請假去醫院進行檢查,但體檢結果證實小李身體並沒有什麼大毛病。

就在小李疑惑不解時,他的女友給他帶去了思考方向。由於小李經常加班,他的女朋友經常會來辦公室等待小李。這天女朋友照常來到辦公室,由於小李還在忙著做實驗,因此等候許久的她感到口渴,拿起小李的水杯喝了一口水,這口水讓女朋友感到不對勁。

等小李做完實驗出來後,女朋友立刻告訴小李:「你這杯水味道不對,口感很黏膩,不像正常的水,你頭暈會不會是這個水的問題。」這樣的說法讓小李恍然大悟,他趕緊拿這杯水去實驗室進行化驗,果然在水裡發現了一種有毒物質。

這種物質名為疊氮化鈉,能夠溶於水,而且有劇毒,既能夠與金屬或者二氧化硫反應,生成疊氮化合物產生強烈的爆炸,也能與酸進行反應,產生具有爆炸性的有毒氣體氫疊氮酸。人如果服用了一定量的疊氮化鈉後,會造成死亡後果。

在知道自己被下毒後,小李是又怕又氣,怕的是這種劇毒物質,自己已經喝了這麼久,身體肯定已經造成了損毀;氣的是他每天都是在辦公室接的水,能下毒的只有單位的同事,他不能理解為何有人會這麼做。

為了抓到下毒者,小李特地買了個監控,藏在自己辦公桌隱秘的角落,就等下毒者再一次出手,沒多久就從監控中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。從監控中來看,下毒者穿著一身紅衣,還特地用頭套套住了腦袋,但小李一看那個身形就知道,下毒者是自己的下屬孫憶。

為了徹底確定此人就是孫憶,小李並沒有輕舉妄動,而是繼續留著監控,之後有一次孫憶來下毒時大意沒有戴頭套,被監控拍了個正著。拍到孫憶的正臉後,小李拿著監控報了警,面對監控里的鐵證,警方立刻出動將孫憶帶回警局並進行詢問。面對確鑿的監控視頻,孫憶只能承認了自己下毒的事實。

孫憶與小李同為博士畢業,在這家研究所中孫憶的資歷比小李更老,當初小李剛入職的時候還是孫憶帶了他一年。但在職場待久了,孫憶學到了油滑的那一套,一次升職過程中孫憶本想謙虛退讓一番,沒想到卻被領導當了真,機會落到了小李頭上,從此小李就成了他的頂頭上司。

如果說昔日學生變上司已經夠讓孫憶生氣,那小李經常加班趕進度就更讓孫憶不滿。作為小李的下屬,一旦小李投入到什麼項目中,孫憶總是要承擔更多的事,小李一天工作10多個小時,孫憶就得跟著一起工作10多個小時,因此孫憶才會懷恨在心對小李下毒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:「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疊氮化鈉具有致死性,孫憶長期向小李的水杯中下毒,具有殺害小李的目的,因此當地法院宣判,被告孫憶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。

面對審判結果孫憶並不服氣,他表示疊氮化鈉雖然具有致命性,但必須是下到一定的劑量,自己向小李投放的疊氮化鈉並不會致小李於死地,他只是覺得小李天天加班還帶著自己加班太累了,因此想讓小李多休息一下,這樣自己也不至於那麼累。

但孫憶的申訴並沒有打動法官,二審時法院表示,疊氮化鈉在劑量不夠時雖然不會立刻致人死亡,但這種物質無法被身體輕易排出,孫憶累計向小李水杯中投放的疊氮化鈉早已達到了致死量。孫憶作為化學博士,本身掌握相關知識,不可能不清楚此舉會害死小李,因此二審駁回孫憶上訴,繼續維持原判。

不得不說這起案件讓人感到非常唏噓,不論小李還是孫憶都是經過高等教育的高素質人才,作為博士畢業的他們,本該在自己的領域發光發熱,但由於孫憶的狹小心腸,由於小李趕起進度來不顧同事是否能跟得上強行要求同事加班,最終導致一人身體受損,一人被抓入獄的結局,只能說人生在世,不僅需要放寬自己的心,也要注意培養情商,多注意到身邊人的感受與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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