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賣房想結婚!岳父要求「聘金要1800萬」他當場傻眼 女友也堅持「只是走台灣傳統」:很合理吧?

至於眾多男性友人的部分,原Po的未婚妻也非常理直氣壯地表示,「難道異性就沒有純友誼嗎?他們很多只是大哥哥、叔叔跟長輩他們都是未來職場上的貴人。」由於整篇文章的內容值得被討論的地方實在太多,因此貼文一出之後也立刻引起諸多網友的關注,並紛紛留言表示...



「如果是我就算了換一個。」

「登記在她下面,你跟她哪天怎樣,你不就真變成魯蛇?」

「他爸媽養他這麼大不容易,那你爸媽養你是餵空氣?」

「你問她離婚的話房子要還嗎?」

「登記她的名字後會被秒分手,炮仔聲都演給你看過了。」


不過也有部分比較冷靜的網友給出較為專業的建議,並表示「先結婚再買,就不受登記影響,因為夫妻財產共有。」、「你就說你爸說名字要登記在你名下,不然不給買住家裡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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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


只能說凡事談到利益似乎就會變得非常難搞啊!不知道大家對於原Po未婚妻的要求有什麼樣的想法呢?


參考來源:PT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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